國民黨籍彰化議員候選人施嘉華,被人檢舉和爸爸涉嫌利用贊助名義,以7千5到5萬5不等金額,幫同選區的村里長、民代候選人製作文宣品,涉嫌綁樁賄選,違反選罷法,法官裁准羈押禁見,也成為彰化首例!
施嘉華曾於2018年參選縣議員選舉,當時以1萬470票第三高票當選,但選舉間檢方查獲其父親曾對全鄉進行地毯式買票,全村3/4村鄰長都收賄,導致施男被判決當選無效定讞,未料這次大選,施姓父子故態復萌,甚至改以贊助文宣品方式綁樁賄選,檢方多日偵查,證據充足下決定嚴辦,當庭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裁準。
彰化地檢署指出,近日接獲彰化地區第三選區施姓縣議員候選人,涉嫌假借贊助文宣品之名,行賄選綁樁之實,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查發現,施姓父子與鐘姓妻子等人,找來同選區林姓等5名村里長、代表候選人,佯稱要以贊助競選文宣品名義,實為交付自行為其候選人們訂製的文宣筆、口罩等競選文宣品,等同以7500元到5萬5000元不等金額行賄,同時約定投票支持他當選縣議員。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勝浩、姚玎霖於21、22日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四隊等單位前往搜索,查扣帳冊等相關物品,並通知涉嫌人及相關選民等人到案說明,訊問後,認為施姓候選人父子違法選罷法嫌疑重大,今日早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鍾女以20萬元交保,另5名代表、村里長候選人以1萬至5萬元不等交保。
晚間法院召開聲押庭,至深夜10時50分許,施嘉華與施父均否認賄選,法官認為,兩人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對兩人裁准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