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翁姓女子以每月1.8萬向王姓房東租屋,沒想到長達8年竟都沒有付過租金,甚至租約期滿竟還拒搬霸屋挨告,法官除判決翁女須付清積欠租金共174萬6000元外,也須立即搬走將房屋歸還屋主。
判決指翁女與王姓房東簽定每月25日繳交1.8萬房租,時間從2013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沒想到長達8年竟都沒有付過租金,甚至租約期滿竟還拒搬霸屋,王姓房東憤而提告!
竹院法官依據房約除判決翁女須付清積欠租金共174萬6000元外,也須立即搬走將房屋歸還王姓房東。
台灣房客常見的9大劣行: 1.搬走留下滿目瘡痍的拉圾逃回國。 2.連續欠租卻怪房東不給人情;請他搬走,先惡人告狀上網開罵。 3.假裝退租,再偷偷搬回住。 4.退租後,沒經屋主同意,偷塞住人。 5.跟房東打好約,再吵「樓下租金更便宜,要求比照降價」。 6.惡意在契約期滿,搞壞電器。 7.喧嘩吵鬧被鄰居多次投訴,再來矢口否認 8.沒使用專用拉圾袋,省錢摸黑亂扔, 9.幫他找房子沒感謝!不斷懷疑代辦「一定」有收好處。 誇張行徑讓聽聞的網友直呼「真是丟臉丟到國外了」,感嘆台灣的房東真是辛苦,「忍受這種人很久了」。不過也有人懷疑,「一定是中國人做的」、「不要壞事都推給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