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今天提訊在押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超明、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法官庭訊後諭知陳超明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梁文一150萬元交保。
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是知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前立委徐永明等,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台北地檢署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
檢方指控,陳超明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名義,以列名開會通知函發函經濟部及致電前經濟部長沈榮津等方式,逼迫經濟部官員參加由東吳大學法學院於立法院紅樓會議室舉行的公聽會,並以政治獻金方式收受賄賂。檢方查出,陳超明於109年1月9日收受賄賂新台幣100萬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收賄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