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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辦3.5億房貸 兆豐遭重罰

人頭辦3.5億房貸 兆豐遭重罰

兆豐銀兩家分行接連被查出房貸人頭戶,甚至請銀行內部自行稽核清查,卻沒查出來,讓金管會忍無可忍,昨宣布重罰千萬。這已是近六年來國內第三起挨罰的房貸詐貸案,顯示各銀行沒從同業的案件中得到教訓。

兆豐銀行表示,此為是2015至2019年間發生的舊案,主動發現異常後向主管機關通報,在發現石姓行員不法的相關事證後,已將該員解雇及起訴。事後深入檢討,就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及貸後管理等面向,採取多項加強措施,已參照洗錢防制交易監控模式,建置系統追蹤撥款資金流向及還款來源是否異常,並結合聯徵等內外部資料建置預警機制嚴加防範。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2016年兆豐銀的板橋分行就被發現十幾件房貸人頭戶案件,當時考量是銀行內部稽核自主發現,決定「給一次機會」,但要求兆豐銀須全面清查所有分行。可是到2019年底,有客戶發現新店分行房貸還款有異常,向兆豐銀檢舉後全案才曝光。

新店分行一名石姓行員,在2015年七月至2019年底,為配合代書所引介的房貸能順利承做,沒有查證授信戶資料,導致有28戶房貸案為人頭戶,核貸金額高達3.5億元,案發後兆豐趕緊解雇石姓行員,同時移送檢調。

針對新店分行的28個人頭戶,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已有12戶出現不正常繳息轉催收的情況,扣除擔保品價值後,初步預估兆豐銀損失約2200萬元。

兆豐銀行指出,針對房貸案已採取四大措施,包括:建置系統自動檢核人頭戶態樣,定期教育訓練,加強行員徵信技巧。建置同質性物件訪價查詢系統(e-Map),以避免取價不客觀。建立貸後資金檢核制度,並以報表管理複查買賣價格真實性及還款方式與來源是否異常。以及將不良地政士建檔管理,由系統管控。

兆豐銀行表示,為防堵人頭戶貸款,已參照洗錢防制交易監控的模式,建置系統追蹤撥款資金流向及還款來源是否異常,並結合聯徵等內外部資料建置預警機制,動態管理客戶信用變化情況;另就同一案源執行分散承辦人員辦理政策,並定期檢視消金經辦、審核人員及地政士之授信案品質,對承辦案件逾放比率異常者,即時採行因應措施,以強化內稽內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