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公司如果有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雇主必須幫忙提繳退休金到專戶,不過隨著制度的改動,目前全台已經有多達3萬家公司沒有舊制勞工,但專戶內還有97億元沒人領回,平均每人可以領到32萬。
根據勞動部指出,勞退舊制課予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之義務,由雇主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按月提撥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此帳戶為專款專用,所有權屬於雇主,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向雇主請領退休金時,雇主可由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付。
勞動部指出,如果公司沒有無舊制年資勞工或歇業,雇主就可以申請結清,將帳戶中的錢領回,目前全台有3萬家公司的專戶,雖然已經沒有舊制勞工,但雇主還未將錢領回,這些專戶的總金額加起來高達97億元,代表平均每位雇主可以領回約32萬元。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勞動部勞動福祉及退休司司長謝倩蒨指出,專戶內的錢跟銀行一樣,是會有利息的,也會參與舊制勞退基金投資收益分配,不過所有的錢都要等到雇主申請結清之後才能領回。
勞動部也呼籲,雇主如果不清楚情況,可以向勞保局求助,查詢公司內是否還有適用勞退舊制的員工,如果確定沒有,就可以跟各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結清程序,只要勞工局確認過公司沒有積欠勞工退休金後,就會將錢發還給雇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