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城鄉長蔡鴻喜、鄉代會主席王宏銘,涉嫌各自透過白手套向2家綠能包商索賄,連芳苑鄉角頭也來分杯羹,5人不法所得共計2760萬元;彰化地檢署5日偵結,將蔡、王連同2名行賄廠商等7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起訴,法院6日晚裁定王150萬元、蔡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方表示,蔡鴻喜涉嫌利用公所核准道路挖掘許可路權權責,從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透過向轄區內施作輸送太陽能發電電力至變電所電纜管路工程廠商負責人索賄。至於王宏銘涉嫌夥同黑道人士,恐嚇阻擋太陽能電纜管路工程,並向廠商索賄。
彰化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蔡鴻喜、王宏銘等7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