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控違反港版《國安法》等罪名,羈押於赤柱監獄,於昨(23)日被批准保釋。有媒體指出,黎智英被要求遵守多項保釋條件,包含港幣1000萬現金、港幣30萬人事擔保等10大條件。其保釋期間更是不得使用社交媒體及旅遊,條件嚴苛形同軟禁,而黎智英最終於晚上11時獲准離開羈留室。
據《立場新聞》報導指出,黎智英獲高等法院准許保釋,然而法院所提出的10項保釋條件十分嚴苛。有不少港媒認為,這些要求形同將黎智英軟禁、完全消音,相當於在香港議題中「被迫噤聲」,直至明年4月16日出庭。而黎智英10項保釋條件,則條列如下:
1.港幣1000萬元現金
2.港幣30萬元人事擔保
3.不得直接或間接做出任何可能被視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行為。
4.不得與任何外國官員接觸
5.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訪問
6.不得發表任何文章
7.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8.承諾不以任何形式使用任何社交媒體
9.全日 24 小時不離開其住所,除非到警署報到或上庭應訊
10.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黎智英先前遭當局先後指控涉嫌詐欺罪、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兩案皆未獲保釋,且押於明年4月16日再訊。據該報導提及,昨日黎智英得知自己可不須還押後,情緒十分平靜,還對著到庭旁聽的人士揮手祝賀聖誕:「Merry Christ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