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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圍堵狼狽爬牆跳進家門 李義祥:我有拉手煞車

媒體圍堵狼狽爬牆跳進家門 李義祥:我有拉手煞車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2日發生出軌事故,造成50人死亡、逾百人受傷,初步研判事故原因是工程車未拉手煞車,滑落邊坡至鐵軌導致列車撞上,法院今(3)日裁定工程車駕駛李義祥50萬元交保,下午李義祥步出法院,面對記者提問,李義祥僅說「對不起」。回到住處時,李義祥因沒帶鑰匙2過家門而不入,後來直接翻牆返家,並堅稱自己有拉手煞車。

李義祥昨日被警方帶回偵訊,花蓮地檢署今日凌晨訊後認為李義祥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午間卻遭法院裁定駁回,李義祥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不服強調會提出抗告。

交保結果出爐後,李義祥的友人在下午1點47分左右,帶著50萬元保釋金到法院辦理交保手續,之後李義祥在5名法警護送下,戴著口罩用黑色腰包遮臉步出法院,媒體追問「有要跟死者道歉嗎」、「手煞車忘記拉嗎」,李義祥不斷說「對不起」,隨後坐上友人的賓士車返家。

面對大批媒體守在家門外,李義祥因沒有帶鑰匙,2次過家門而不入,第3次才下車,記者詢問「是否有拉手煞車」,李義祥簡短回應「我有拉」,隨即翻牆返回住家。

李義祥另於2015年間承包花蓮縣政府工程時,使用「小畫家」變造工程記錄照片,今年2月才遭花蓮高分院依偽造文書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李義祥身為義程營造公司負責人,花縣府於2014年7月間辦理「花蓮縣103年度天然災害復建及道路橋樑工程」招標,由義程公司以最低標得標,李義祥並在同年8月5日的施工說明會中,建議增設圍堰以維護工安。

花縣府同意變更,新增「橋面欄杆漆作美化」、「舊有損壞欄杆拆除及運棄」、「新設橋面欄杆」 、「橋墩補強圍堰工程4座」等工項,李義祥為求順利取得圍堰工程的工程款55萬6512元,竟在施工日誌上不實登載,再指示不知情員工以「小畫家」變造施工照片,編入工程記錄照片表格內,供花縣府建設處監工查核。

李義祥造假犯行曝光後,遭到花蓮地檢署起訴。他偵查期間認罪,法院審理時又改口辯稱有施作圍堰,但是用鋼板做的臨時圍堰。

一審不採信,依偽造文書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二審認為他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的與公務員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未遂罪,重判2年6月,褫奪公權3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花蓮高分院更一審維持一審見解,今年2月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