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分局員警,上個月28日傍晚取締紅線停車,曹姓女駕駛發現,立刻從服飾店衝出來,攔拖吊車攔不成就罵警察,還出言侮辱,遭壓制還出手襲警,事件在網路發酵;曹姓婦人喊冤被誤導,並非故意辱罵員警,從中國嫁來台灣受到這種委屈,考慮對員警提告。警方回應,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曹姓婦人為中國大陸籍,23年前嫁來台灣,已有台灣身分證,目前擔任新北市三重區某社區的總幹事。2月28日下午曹女違規停車後,便和朋友去一旁的服飾店採買,驚覺自己車子遭拖吊便衝出來阻擋。曹女在過程中大喊「我繳罰單,車子放下」,多次推擠警員並飆罵「王八蛋」,更用肉身擋住拖吊車離開,周姓警員再三警告勸阻無效,於是立刻呼叫警力支援,欲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曹女。
但曹女不但不配合,繼續飆罵警員甚至想逃離現場,周姓警員宣讀權利後強制將她壓制在地,曹女反抗用手抓傷警員臉頰,還插他右眼,更當街使出「夾頭功」,用穿著黑絲襪的雙腿夾住周姓警員的頭,最後被辣椒水制伏,摔得四腳朝天露出內褲大走光,跌坐在路上放聲大哭。
事後曹女表示,自己是被員警「誤導」才情緒失控,也認了對執勤警員有不恰當的舉動,但稱當時警員詢問有無鑰匙,讓她以為有鑰匙就能將車開走,不過警員仍強行拖吊車輛,她感覺遭到「戲弄」才憤而飆罵。
影片曝光後,當時錄影者「無中生有、亂喊燒」掀眾怒,事後也被網友找到人,支持警方提告。
錄影男子邊看熱鬧邊點菸,不清楚事情詳細狀況,站在旁邊錄影亂「加油添醋」,行為掀起網友怒火,砲轟「到底關他什麼事」、「我最討厭聽到什麼,人家是女生,不要再這樣了,女生又怎樣?犯法不能抓嗎」、「以為哭就能博取同情」、「明明就是阿姨,還女孩子」、「看熱鬧亂講話一起告」,而當時男子拍攝的畫面,也被網友肉搜,支持警方也對男子提告。
依照刑法,對執勤員警施加強暴脅迫,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最重三十萬元罰金,辱罵員警,更可能觸犯刑法侮辱公務員罪,面臨的刑責比罵一般人還來得重。
第一線波麗士大人,碰到的狀況百百種,如果嫌犯只是言語謾罵,通常將人上銬帶回做筆錄,但對方如果手拿刀械棍棒,或具有威脅性的武器,警方則會拿出辣椒水或警棍,呼叫支援警力防衛。
新北市警局訓練科總教官吳延杰:「他的行為如果沒有辦法制止,有攻擊的行為出現,當然我們同仁他會考量到,使用強制力的幾種手段,包括辣椒水上銬逮捕都有可能。」
一般員警遇到這種狀況,都會先勸導,強制力都是最後手段,但民眾如果當街藐視公權力,開口辱罵還動手攻擊,無論男女,都將依法壓制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