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員警涉嫌集體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案,查出8名員警共收賄556萬元,繼2月間先行起訴李姓、陳姓員警,今天追加起訴凃姓等6名員警及5名業者。
檢調獲報,曾姓姐妹經營的酒店集團媒介女子陪侍與男客性交易,為免員警取締,安排股東、公關以每家酒店每個月給予員警2萬元,逢三節則加碼1萬元的價碼,行賄轄區中山一派出所員警及該刑責區的偵查隊員。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錦鴻先後發動7次搜索,於2月間先行起訴李姓、陳姓員警及曾姓姐妹等10名業者,今天追加起訴涉嫌收賄的前中山一派出所凃姓、吳姓、陳姓、張姓員警,及陳姓、許姓偵查隊員。
起訴書指出,凃姓等6名員警分別自102年起至107年間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有員警甚至直接到酒店辦公室收取賄款,還有員警接受酒店消費招待,進而包庇酒店業者媒介性交易或色情坐檯。
檢察官統計,8名涉案員警共收賄新台幣556萬餘元,但全部否認與酒店業者有金錢來往。
檢察官認為,今天追加起訴的凃姓等6名員警已領取國家俸祿,卻長期向酒店業者收賄,並於臨檢之際自甘配合業者而未落實取締,嚴重掏空警察職權,罔顧警察職權的尊嚴,犯後毫無反省之意,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起訴凃姓等6名員警,由於凃等6名員警仍在羈押中,檢察官今天已將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將決定是否羈押。
此外,檢察官另依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嫌起訴邱男等5名酒店業者,在押的邱男今天一併移送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