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國海軍發展的雷射打擊武器系統,使用固態雷射的紅外線光束,光束輸出的功率高低可調整,若是高功率輸出則是殲敵於無形的致命武器,低功率輸出則可運用於示警等。
2000年,恐怖分子使用自殺炸彈小艇,重創美國飛彈驅逐艦「科爾號」(USS Cole DDG-67),時至今日,伊朗仍不時調派小艇騷擾美軍部署在波斯灣海域的軍艦,因此對於研發高效且能夠快速反應的雷射武器系統,美軍有急迫感。
而目前部署於兩棲運輸艦龐賽號(USS Ponce,LPD-15)的雷射打擊武器系統(Laser Weapons System, LaWS),則是全球首個可精準打擊目標物的雷射武器。
根據「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US News & WorldReport)與「科技新時代」雜誌(Popular Science),美軍把雷射武器率先艦載於部署波斯灣海域的艦艇,也可同步測試在中東地區獨特的地理與氣候環境裡使用雷射武器,該如何操作才能發揮最大果效。
報導說,雷射打擊系統發射的雷射光束完全無聲肉眼看不見,且光束的速率以每秒約30萬公里的光速計。
實際測試性能是以雷射武器射擊自其他艦艇發射的無人飛機當靶機,擊中靶機時,沒有出現任何傳統武器的火藥炸裂聲響,只見無人飛機的機翼瞬間燃燒墜落,果真是擊殺於無形,對付來自海面上的威脅也有同樣效果。
而且雷射打擊武器系統鎖定目標物如敵軍艦艇,可選擇只癱瘓艦艇的動力系統而不波及其他部分,但是傳統武器則免不了造成多處毀損。
美國國防部發展雷射武器系統已經有數十年進程,光是2015年花在研發雷射武器相關計畫上的經費就接近4億美元(約新台幣122億元),但最關鍵的是,艦載測試中的這套雷射武器系統造價也要40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12億1588萬元),但結合海軍現有周邊裝備的相容性,使這套雷射武器系統每次擊發成本降到僅需1美元。
不過雷射打擊武器系統目前僅限於防禦性,火力還不夠強大,只能應付無人機或是小艇等,還不足以殲滅戰艦等大型目標,這是尚待突破的技術瓶頸。
美國海軍已委由諾斯洛普格拉曼(NorthropGrumman)公司與雷神(Raytheon)公司共同合作,研發威力更強的雷射武器,希望2021年能夠上陣。
而日前外交部長吳釗燮出訪歐洲時,就曾在視訊演說中提到,歡迎熱愛民主自由的國家,多多在南海行駛自由航行權。
外交部長吳釗燮(10/29):「特定國家在南海行駛自由航行權,就能加強該水域免於大陸掌控或過度索取海洋權力的行為。」
吳釗燮呼籲,有共同理念的國家,可以更頻繁地在南海,行駛自由航行權力,似乎和此刻的美日軍演相呼應,但大陸反批,美國日本無權興風作浪。
大陸軍事專家曹衛東:「特別是台島上說是給我們來站台的,南海周邊啊其他的國家無人響應,(美日)在南海興風作浪的意圖沒有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