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提供校園盒餐的工廠及校園自設的廚房提供肉品(豬、雞肉)進行抽驗,其中驗出數件含有瘦肉精、四環素類動物用藥等不符合規定之成分,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已通知全市所屬學校,立刻要求學童午餐供應廠商禁止使用抽驗不合格供應商肉品,同時請各校要求廠商提具肉品進貨來源、合格證明文件及自主管理資料,確保午餐供應廠商採用合乎規範之肉品。
市府教育局表示,從5月9日起,本市23位營養師已至各校協助確認午餐供應商所使用肉品是否合乎規定,如廠商無法提具相關合格證明,將立即協助學校修正菜單,務必確保學生用餐安全。若查驗結果發現盒餐廠商未依規定使用合格肉品來源,將請學校依合約停止供餐,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未來將與衛生單位共同加強不定期抽驗相關盒餐廠商及自設廚房所提供之肉品及協助學校辨識進行CAS合格標章,亦將行文中央單位要求加強肉品源頭管控機制。
市府衛生局表示,今年已抽查盒餐廠商、校園自設廚房肉品工廠共50件,日後將加強轄內盒餐工廠及學校自設廚房使用之肉品加強查核來源及抽驗,要求廠商建立自主檢驗的驗收機制並於稽查應提供動物用藥殘留之自主檢驗結果,如經抽驗不符規定,將要求廠方停止採購,確保學童用餐衛生安全。
市府農業局表示,配合農委會計劃辦理市售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查驗稽核,本市去(99)年採樣化驗市售CAS產品共25件,品質均符合規定,其中採樣送驗豬肉產品無瘦肉精,雞肉產品亦無藥物殘留,今(100)年將陸續抽驗27件市售CAS產品採樣送驗,不謹如此,農業局將持續加強CAS肉品、豬肉與雞肉產品品質查驗工作。
農業局近一步表示,CAS合格標章上市產品查驗稽核如有不符,將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未經驗證產品其標示足使他人誤認將裁罰6萬至30萬元,產品品質不符規定將裁罰3萬至15萬元,倘品質一年內查驗3次不合格者,農委會將取消其CAS標章。CAS標章現有14大項產品包括:1.肉品、2.冷凍食品、3.果蔬汁、4. 食米、5.醃漬蔬果、6.即食餐食、7.冷藏調理食品、8.生鮮食用菇、9.釀造食品、10.點心食品、11.蛋品、12.生鮮截切蔬果、13.水產品、14. 林產品。申請廠商必須提出申請驗證,符合規定後,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才核發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