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與檢調單位合作發現,含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塑化劑(DEHP)之起雲劑製成多項食品,教育部已於100年5月25日函請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立即全面清查,學校或外包商店如有販售,請立即下架,並加強學生及教職員工教育宣導。
教育部一向關心學生飲食健康,對於校園供售之飲品及點心規定如下:
一、 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92年):
第13條規定,學校提供之飲品及點心,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令,應取得農委會輔導CAS標誌認證(農產品),或良好作業規範(GMP)標誌認證。
二、 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94年):
飲品種類限於純果(蔬菜)汁、鮮乳、保久乳、豆漿、優酪乳、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等7種液態食品。
三、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95年):
(一)學校應指派學校行政人員並邀請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組成專案小組,對於校園食品進行自主管理檢核。
(二)地方政府應整合相關單位及所屬機關、邀請縣(市)教師團體及家長團體派代表,組成專案小組,由教育局副局長召集,對所屬中小學校園食品進行不定期查核,每學年應抽查所轄學校數至少10%。
(三)違約提供不合格食品廠商,視情節追究民事責任並依約求償,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轉送地方衛生局查處。
(四)地方政府視違規情節,列入學校校長年度考績及校長遴選之參考。
教育部再次呼籲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立即全面清查,如有行政院衛生署公布之廠商產品,立即下架,並加強自主管理及衛教宣導。地方政府應加強督導及查核作業。教育部並將行政院衛生署公布「食品中檢出塑化劑DEHP清單」、「使用『昱伸香料有限公司』供應起雲劑之流向追查」及「有關『起雲劑遭受DEHP污染』的問與答」函送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且食品藥物管理局將定時發布最新訊息提供參考,並提供專線諮詢02-27878200~8208。又昱伸香料有限公司詳細下游廠商名單、產品名稱等相關資訊,可參閱食品藥物管理局(http://www.fda.gov.tw/)或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網頁。
教育部每年進行校園食品抽查作業,99年度抽查25縣市101校,100年度持續辦理。除此之外,將地方政府抽查情形列入教育部對地方政府教育統合視導項目之一。為維護學生健康,教育部再次呼籲地方政府及學校,供售之飲品及點心(含午餐附餐)務必符合規定,並將結合衛生主管機關共同為學生健康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