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被警方以詐騙罪起訴,他與集團兩名董事今早出庭應訊,法官將案件延後至明年4月16日審訊,黎智英未能獲准交保外出,被警方即時扣押。
黎智英因近年來支持香港社會的抗爭運動,而被北京看作是“叛徒”。今年8月10日,他已經因為涉嫌抵觸港版國安法而一度被捕。他也被指控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活動等等。
黎智英12歲時與家人逃亡香港,歷經磨練,得以創業立足。他表示1989年中國大學生的民主運動改變了他的政治觀點,於翌年創辦壹傳媒。他今年六月接受法新社採訪時曾自稱是”麻煩製造者“。他表示,他當年兩手空空來到香港,他的全部所有都是香港的自由所賜,他願意為自由而戰,作為回報。
同案被捕的包括年青民主活動人士周庭。她並未在此案中被訴,但在黎智英被起訴前數小時,周庭與另外兩名活動人士黃之鋒和林朗彥一同被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