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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惡火奪46命!「豆花姨」法院裁定羈押

城中城惡火奪46命!「豆花姨」法院裁定羈押

高雄市鹽埕區14日凌晨2時許發生嚴重火警,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傷的慘劇!案發後曾3度改口的關鍵嫌疑人黃姓女子(豆花阿姨),事後遭起底有多項前科,包括強盜、傷害等,還曾教唆少年到少女家丟汽油彈。稍早黃女遭檢方聲押、郭姓男友則是6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起火點位在城中城一樓某骨董店後方的套房,住戶郭男與黃女為情侶關係,前一天深夜兩人疑似發生爭吵,郭男隨後騎機車離開,黃女則繼續在現場飲酒,過程中燒檀香驅蚊,黃女14日凌晨離開時,疑似把餘燼隨意亂扔到垃圾桶,進而引發火災,加上現場有數罐卡式瓦斯罐及易燃物,才導致火勢迅速蔓延。

由於事涉46條人命,就怕有家屬到場情緒激動,為保護嫌疑人安全,警方15日上午移送黃女時,就罕見出動6名特勤戒護,晚間裁定羈押後,在檢察官有指示下,也同樣出動6名員警搭警車移送,而不是搭法院的囚車進入看守所。

根據《刑法》第173條第2項規定,失火罪最重僅能判處1年徒刑,第276條過失致死罪最重判處5年徒刑,黃格格疑似丟餘燼不小心引發火災害死46條人命,僅能從一重處罰,並非一罪一罰,因此最重只能判處5年徒刑。此外,郭姓男子當晚與黃格格吵架後離開,與失火事件無直接關連,但因房間是他向茶具行老闆借用,有善良管理人責任,因此諭令他交保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