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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50萬交保!花蓮地院裁定李義祥羈押 發表聲明:深表懊悔

撤銷50萬交保!花蓮地院裁定李義祥羈押 發表聲明:深表懊悔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2日發生重大死傷事故,車上496人50人罹難、202人受傷,為台鐵史上最嚴重事故;目前初步判斷,疑似因為停在邊坡的工程車未拉手煞車釀禍,肇事工程車所屬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3日裁定50萬交保,不過檢方抗告成功,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交保、發回重裁,現在有網友爆料並曝光照片,意外發生時,李義祥就站在山坡上觀看。

原文出處:https://reurl.cc/WEMvbZ

貼文隨即掀起熱議,直呼「快傳給檢察官當證據」、「全線停工都是屁,偷偷施工結果出事」、「有照片幫高調」、「不止一人,施工中的公安問題了」、「有證據幫高調」對此,原PO則透露「不知道怎給檢方」已先提供給媒體。

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發回重裁,而花蓮地院也在4日晚間8點多重裁羈押禁見,並說明3點理由,

理由如下:

一、本案檢察官仍在偵查,依偵查不公開規定,無法詳述相關細節及案情,先予敘明。

二、被告李義祥經承審法官訊問後,依據其陳述內容,以及檢察官歷次提出各項證據資料,認為被告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之罪嫌重大。

三、本案涉及公共工程承攬契約,施工廠商、監造單位等關係者眾多,被告與施工廠商之關係為何,亟待偵查機關分析資料後,始能進一步實施相關偵查作為,斟酌被告前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曾指示員工繪圖而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足認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可能,若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因而有羈押必要。

花蓮地院說明,基於上述3點理由,裁定被告自4月4日起羈押2月,期間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對此,有媒體問到,是否受輿情影響重新裁定?花蓮地院回應,羈押與否依法審酌,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審酌是否有必要性,與家屬或社會大眾不滿無關。

花蓮地院指出,被告交保、具保出去後 這段時間是否有勾串滅證危險,本院並不知悉,也無法確認。至於是否有新事證?新事證為何?是否因此改變裁定?地院表示,因偵察不公開,無法說明。

李義祥稍早被刑警帶往法院,看起來神情憔悴,同時也哽咽發表聲明。

李義祥聲明全文:

本人在今年清明連假期間,造成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發生極為嚴重的交通事故,導致民眾傷亡及社會高度關切,本人對此深表懊悔,並致上最深的歉意!本人必定會配合檢警單位調查偵辦作業,負起應負的責任,絕不推卸!最後,本人再次致上最誠摯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