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伸港鄉鄉民代表陳聿琦,遭一間建設公司陳姓女董座指控,與她的丈夫視訊時,寬衣解帶擺出猥褻不雅姿勢,讓她精神痛苦,因此求償500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判陳聿琦要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陳聿琦也回應了。判決書指出,陳姓女董座淚訴,與丈夫於1984年間結婚,2人迄今仍有婚姻關係;陳聿琦明知其丈夫是有配偶之人,竟在視訊時寬衣解帶,擺出猥褻不雅姿勢供丈夫觀看,甚至於2019年8月1日跑到住處大聲指責始亂終棄、另結新歡。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聿琦未能證明陳姓女董座知悉畫面的時間點,而陳姓女董座自述2019年8月才知悉有這個畫面,並於2020年12月提起訴訟,未逾2年時效,因此判陳聿琦要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陳聿琦在臉書回應,「針對今日媒體的報導,聿琦感謝大家的留言關心與支持,面對聳動的新聞標題及法官忽略相關證據的主觀判決,聿琦非常遺憾,也將會繼續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她也強調,選舉將近,有心人士刻意操作、新聞轉發,甚至造謠毀謗來打擊她對鄉親付出的心,後續將會蒐證提出告訴,不讓這些把持政治資源的人士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