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衛生局修正「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納入「吹哨者制度」,增列豬肉類食品含有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違規案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未來檢舉,將發罰鍰7成當作檢舉獎金,昨天在市政會議通過,由法制局發布實施,鼓勵全民防堵。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食安檢舉獎金分兩類,一種為一般民眾檢舉獎金,民眾只要具名提供案件具體情資,經衛生局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後,將按實收罰鍰金額的7成發給檢舉獎金;另一種為鼓勵業者員工檢舉的吹哨獎金,獎金10萬至400萬元。
台中市長盧秀燕說,因應明年萊豬進口,光靠政府不夠,需民眾一起來把關。食藥處指出,牛肉及其相關產製品所含萊劑含量若超出衛福部所訂安全容許標準,經查獲並裁罰確定,符合中市所訂「重大食安案件」定義,仍可依獎勵辦法規定,發實收罰鍰70%檢舉獎金。
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規定,只要檢舉查獲違反自治條例規定,一定比率的罰鍰會做為獎金核發給檢舉人。北市衛生局科長陳怡婷說,若是俗稱的「吹哨人」條款,可獲得罰鍰的50% ,一般民眾檢舉獎金為20%。
彰化縣除推出食品業「無萊豬標章」開放食品業者申請,學校營養午餐也嚴禁用萊豬,將販賣含乙型受體素豬肉給學校案件列為重大食安案件,依彰化縣獎勵辦法,檢舉人有機會領裁罰金額20%到50%檢舉獎金。其中,檢舉人為被檢舉人的受雇員工,發給50%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