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春日鄉2日發生比特犬咬3歲幼童胸、腹,送醫傷重不治事件,檢警昨日相驗後,江姓飼主也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江姓飼主與男童母親是遠親也是鄰居,事故發生後江男非常自責,他表示,他養比特犬約4、5個月,擬近日帶上種植芒果的山區飼養,知道牠很凶所以有鏈起來,並告知鄰居比特犬的危險性,警告鄰居不要靠近,沒想到憾事還是發生,會負起該負的責任,這隻狗他也決定不再飼養。
縣府農業處派員到場了解後發現,該比特犬並未植入晶片及寵物登記,違反動保法第19條,可處3千到1萬5千元罰鍰;同時也未絕育,違反動保法22條,可開罰5萬到25萬元,已現場舉發江姓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