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嬰兒車抽檢-價差23倍、安全檢測均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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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去年的百年結婚潮,今年又正好遇上龍年,不少夫妻搶生龍子、龍女,讓嬰幼兒相關商品大發利市。現代父母普遍生得少,寵愛孩子自然不在話下,在能力範圍內,總是想給寶貝最好的,手推嬰兒車是不可少的育兒用品之一,為了安全起見,父母也很捨得花大錢購買高價商品,但是價格與品質一定成正比嗎?還是便宜沒好貨?
為瞭解市售手推嬰兒車品質、替消費者把關,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稱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稱標檢局)共同合作,於101年2月間,購買12台手推嬰兒車進行檢測。
樣品說明
本次購買的12件樣品,係於101年2月間至各百貨公司、賣場與經銷商等通路購得,其中4件產地為台灣、其餘8件均產自中國大陸。在價格資訊部分,售價最高者為編號(11)Combi、達18,900元,售價最低者為編號(7)龍達興,僅790元。以上兩件樣品的價格差距達到23倍以上,其餘10件樣品的價格則介於2,390元至6,880元之間。
檢測與調查結果
本次針對手推嬰兒車,依據國家標準CNS 12940 「手推嬰幼兒車安全標準」,以及該標準引用之相關測試方法CNS 6263-3、CNS 6263-4、CNS 6263-11進行檢測,主要檢測目的為:檢視確認嬰幼兒車之煞車裝置可用性、煞車後之車輪位移範圍、車台之構造強度等項目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此外,也一併進行標示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的調查。
依據CNS 12940、CNS 6263-3「手推嬰幼兒車檢驗法(煞車效果試驗)」、CNS 6263-4「手推嬰幼兒車檢驗法(煞車位移試驗)」、CNS 6263-11「手推嬰幼兒車檢驗法(車台動態耐用性試驗)」所定之方法,進行以下數個檢驗項目。
(1) 煞車效果:依據CNS6263-3試驗後,嬰幼兒車車輪不得接觸止檔。目的為檢測煞車裝置之可用性。此項檢驗若不合格,手推嬰幼兒車無法有效煞車易滑動,會造成嬰幼兒之意外傷害。
(2)煞車位移:依據CNS6263-4試驗後,車輪位移後不得超過50mm。目的為檢測煞車後,車輪之位移範圍。此項檢驗若不合格,手推嬰幼兒車可能無法有效煞車易滑動,會造成嬰幼兒之意外傷害
(3)動態耐用性:依據CNS6263-11試驗後,車輪之搖動不得超過0.1rad(弧度)(=5.7°),且不得有任何目視可見之損壞。目的為檢測車台之構造強度。此項檢驗若不合格,代表手推嬰幼兒車本身結構強度不足,於日常使用時,車身易損壞,嚴重時會造成嬰幼兒之意外傷害。
(4)標示:依CNS 12940第7節之規定,手推嬰幼兒車應標示事項有:1.產品名稱及型號;2.製造年份;3.製造廠商之名稱、地址、電話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其為進口者,應標示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之名稱、地址、電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原始製造廠商之名稱、地址及原始製造國;4.適用之年齡(以月為單位)及最大容許載重量;5.主要成分或材質;6.使用方法;7.注意事項及緊急處理方法;8.有危害使用者安全或健康之虞者,應標明警告標示或特殊警告標示。
經過檢測與調查,以上各項的結果均符合相關要求。
總結
本次購買的嬰兒車價格差異很大,樣品售價從最便宜的790元到最貴的18,900元,價差可達18,110元,與其他樣品比起來,價格差異也都有數千元,但從本次檢測結果來看,無論是不到一千元的親民品牌或上萬元的高價品牌,安全品質的表現結果與價格高低似乎沒有關聯。不過嬰兒車的功能與材質也會影響其價格,因此,消費者可視使用功能上的需求及對材質舒適度的要求等,考量要選購何種價位的手推嬰幼兒車。
消基會曾於2001年間進行手推嬰兒車的測試,依據當時的CNS 12940進行檢驗後,在22件樣品中有10件樣品的耐用性不符合要求、比例頗高;至2008年與標檢局共同測試12件手推嬰兒車,全數的測試項目都符合要求,本次再度進行檢驗,也是全數樣品都安全過關,可見手推嬰兒車的品質在近幾年來已有相當的進步與改善,是可喜的現象。但提醒業者千萬不可有所懈怠,未來於相關商品的產製上,仍必須精益求精,畢竟誰也不能拿孩子的安全開玩笑!
呼籲與提醒
標檢局指出,手推嬰幼兒車已列屬應施強制性檢驗商品範圍,未符合檢驗規定者,不得進口或出廠上市陳列銷售。經檢驗合格之手推嬰幼兒車,都有「商品安全標章」,惟消費者仍要注意正確使用,若使用不當,亦可能使嬰幼兒有受傷之危險。提醒消費者於使用手推嬰幼兒車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使用前應熟讀說明書之使用方法,對於車體各部位之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
(2)不要將嬰幼兒單獨留在嬰幼兒車上而無大人看護。
(3)欲調整嬰幼兒車上之任何可活動構件時,務必注意嬰幼兒的肢體與車台保持安全距離,以免造成嬰幼兒受傷。
(4)當使用嬰幼兒車時,首先應確認車台之鎖(固)定裝置是否都確實定位,才可將嬰幼兒抱入嬰兒車。
(5)將嬰幼兒放置在嬰幼兒車上時,需將安全帶調整適當鬆緊並正確的扣合及使用。
(6)當小孩坐在嬰幼兒車上而須移動到他處時,勿圖一時方便,將整個車台提起搬動,以避免嬰幼兒車意外收合而夾傷小孩。
(7)嬰幼兒車靜止時,務請使用車輪之煞車裝置以固定車台,避免車子移動。
(8)使用嬰幼兒車時勿搭乘電扶梯,應改搭電梯,惟進出電梯時應注意安全,勿使車輪卡在電梯門(樓板與電梯地板之間)的縫隙,以防被電梯門夾住。
(9)勿在嬰幼兒車之把手上吊掛重物,以免意外傾倒。
最後呼籲消費者,購買手推嬰幼兒車時,須留意商品本體上是否貼(印)有「商品安全標章」(請見下方附圖),並請檢查是否附有完整之標示及使用說明書,以指引民眾正確之使用方法、維護保養程序、使用及安全上應注意事項等,以確保嬰幼兒之乘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