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原創精神及順應「生活即創作」趨勢,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資訊平臺(TAVIS.tw)」特別規劃「原創精神我做主‧影音圖像創作招募大會」網路徵件活動,邀請在校師生、攝影工作團隊、影音創作愛好者等,一同參與影視及流行音樂素材創作,並從參與者的創作中感受影像多元魅力與音樂創作熱情。
由於網路資源的發達與取得便利性,任何資訊都能輕易擷取或再製;然而大量複製、分享的同時,原先的第一手出處或作者早已無從可考。「創用CC」(Creative Commons)即是將「創作」、「創造」、「創意」結合「使用」、「公用」、「共用」的理念,傳達「我們創造,我們使用,我們CC」的精神。
其中「創用CC授權」是指以「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及「相同方式分享」四大授權核心要素,所排列組合成的六種公眾授權條款。當創作者選擇以創用CC授權發表作品,即代表「保留部分權利」,因此使用者只要按照所釋出的授權方式合理使用,便不需擔心有侵權之虞。透過創用CC分享授權,讓各式素材資源及優秀創作得以自由流通、彈性使用或改作,在保障個人著作權的同時,更將您的無限創意推向全世界。
本次「原創精神我做主‧影音圖像創作招募大會」活動自103年9月15日起至103年11月14日止,有興趣參與「原創精神我做主‧影音圖像創作招募大會」活動的民眾,只要上傳符合創用CC精神與規格的「相片」、「影片」、「音樂」、「圖畫」四大類別之素材、回函授權同意書,並經審查通過後,其作品即可顯示於活動網站。
「相片」、「影片」、「音樂」、「圖畫」成功通過審核的各類別前10件作品(共40名),提供的民眾可直接獲得統一超商禮券200元;此外,只要於活動期間內上傳成功並審核通過者,均可獲得抽獎資格,有機會將ASUS平板筆記型電腦、CHIMEI 32吋液晶電視、CANONPowerShot S120類單眼相機、Wacom Intuos pro繪圖板、SOGO百貨禮券等多項好禮帶回家!
更多詳情請上活動網站http://TAVIS.tw 查詢,或參閱活動頁面:http://tavis.tw/actions/commons2014
「創用CC影音圖像創作募集」活動上傳成功抽3C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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