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151艦隊驚傳一名補給兵,在負責登陸艇隊的所有款項收入與支出時,因為在外頭欠下多筆債務,結果侵占公款,甚至還變造文書,陸續侵佔公款35次,達277萬,犯行曝光之後,被檢察官以貪污罪來起訴。
這名補給兵是吳姓男子,他是從民國102年7月3日至106年10月14日止,擔任海軍151艦隊登陸艇隊志願役補給兵,依據《海軍基層單位現金會計作業程序》,負責該隊現金及各款項之收入、支出及帳冊登載等會計及出納之財務行政業務。但沒想到吳姓士兵在外積欠多筆債務以及供作自己娛樂之開支,竟然興起了侵占登陸艇隊公款之意圖。
吳姓士兵利用職務上同時掌管該隊會計及出納業務之便,自105年4月15日起至106年9月14日止,以變造私文書、登載不實公、私文書及行使變造公、私文書之方式,陸續侵占登自己隊上公款35次,累積達277萬元。事後吳姓士兵又擔心自己犯行遭發現,竟然還以配合上級查核為理由,向海軍151聯隊主計科借閱105年7月至106年1月之會計憑證,再予以湮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