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

政院通過《陸海空軍刑法》 軍人洩密最重將判18年

政院通過《陸海空軍刑法》 軍人洩密最重將判18年

為落實軍事機密之完善維護,國防部擬具《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29日)於行政院會通過,主要參酌《國家機密保護法》,增訂軍事機密事項之處罰規定,對於現役軍人洩漏或交付軍事機密給外國政府、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其派遣之人,平時最重可判18年,戰時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