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或雇主請注意,新北市政府100年度補助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即日起至6月30日前受理申請,最高補助可達200萬元。凡登記於新北市的事業單位,不論是已設置托兒機構、更新設施或補助托兒措施,均可向勞工局申請補助,以落實性別工作平權,解決勞工子女托育問題。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凡是僱用員工達250人以上的雇主,皆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托兒措施。他透露,新北市依法必須提供托兒設施或措施的私立機構共計290家,目前198家(佔百分之57.9)有執行勞工子女托育計畫,另外百分之42.1的事業單位沒有提供相關托兒設施或措施,雖然目前沒有罰則,不過勞工局仍會加強宣導。
高寶華進一步表示,企業推動員工托兒福利服務大致有3種方式,雇主可自行設立托兒所或托育中心等托育機構,也可選擇與合法立案的幼稚園、托兒所或托育中心合作,以簽約方式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或者由雇主直接補助員工托兒津貼。他特別呼籲轄內符合申請資格的各事業單位或雇主,踴躍提出申請。
勞工局指出,凡經審查合格者,將由市府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共同補助,新設立托兒機構並完成立案之雇主,最高將可獲得200萬元補助;申請更新或改善托兒設施之雇主,最高可獲得50萬元補助;提供托兒措施之雇主,最高可獲得30萬元補助。另為鼓勵中小企業興辦托兒設施或措施,僱用員工99人以下者優先補助。
勞工局提醒,有意申請補助的雇主,應檢附實施計劃書、受顧員工子女托育名冊或委託契約書等文件,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詳細規定及申請書表可由全民勞教e網(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或勞委會網站(http://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亦可逕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索取,洽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6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