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一詞的來源並無正史可考。由於本詞構詞簡單,一般人容易較直觀的聯想到而自然創造,通常認為台灣和中國大陸分別各自產生和流行。
台灣
在台灣,1990至2000年代開始,信用卡逐漸流行。資本主義鼓勵消費刺激經濟成長、部分持卡人個人無法控制消費慾望或以短支長、銀行消費金融部門對申請人信用徵審寬鬆與對持卡人還款風險控制不當,促成了一些人士難以繳清信用卡債務而導致個人財務周轉不靈,一些人及新聞便戲稱其為「卡奴」。
2005年12月6日,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徐中雄在臺灣立法院提出法案,欲將銀行循環信用利率上限自20%降為10%,並喊出「解放卡奴」的口號。在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努力遊說,並以建立「債務協商機制」作為讓步之後,立法院同意此法案暫不予處理,但此後「卡奴」一詞就廣為大眾所使用。
中國大陸
2004年開始,在中國大陸金融機構瘋狂推銷下,加之核卡基準下降,信用卡迅速流行(現時各金融機構已發出逾20億張,即人均為逾1.53張,在北京市更達6張)。類似於台灣的原因,「卡奴」一詞在民間出現。
針對部分優秀大學在校生的小額度學生信用卡出現和推廣後,由於一些學生儘管被稱為「優等生」而「值得信賴」,但他們在校時並無收入,且部分家境欠佳,加之理財意識較淡薄,不少人尚不知信用卡為何物,最終導致大量學生淪為卡奴,當中許多人將信用額度幾乎用光。有關人士呼籲慎發學生卡,但遭到更多反對,原因是大學生亦有權利持有信用卡並積累個人信用。由於額度較低(通常在人民幣數百至數千元),部分學生畢業工作取得穩定收入後,卡奴狀況即好轉。
卡奴產生的原因
以下順序,未針對各卡奴產生的原因的比例做排序。
奢侈性消費。
無目標的刺激性辦卡。
收入中斷(例如:公司惡性倒閉或積欠薪資),或收入不穩定(例如:非固定月薪的職業)。
急難性支出。(例如:天災或親友生病住院)
道德風險。
信用擴張。(例如:信貸+信用卡+現金卡的總額度,超過實際月收入的22倍)
銀行的懲罰性違約金,導致利滾利。
繼承已往生的親友的負債。
投資失敗。(例如:在台灣可以用信用卡購買基金,但是投資的標的物經常賠到淨值不到一半,尤其是掛名「台灣」或目標為傳統產業的基金)
受到詐騙,因而購買高價但低價值的商品或服務。(此項的特徵,是店家號稱分期零利率,但是實際上卻將應付利息早已平均攤入各期的應付款項中)
負債整合,越整合欠越多。(部份銀行的卡債整合,大多有時間限制的優惠利率,再加上手續費,將導致舊債未清,再加新債。)
信用卡套現,與刷卡商店串通,假消費進行刷卡,再由店家支付一定比例的現金給刷卡人。(早期的信用卡無預支現金的功能,或信用卡可用餘額未達上限,但預支現金的餘額已達上限)
信用卡遭到盜刷,即使已報警,並調閱刷卡商店內的錄影記錄,證明非其本人的刷卡消費,銀行仍不願撤回其刷卡記錄。
禍害
卡奴為還清卡債需要「拆東墻補西墻」,高額利息使得卡債如雪球般越滾越大;
卡奴為還清卡債而申請小額信貸,導致連帶保證人對卡奴的債務負上責任;
卡奴為還清卡債而向親戚朋友借錢,導致卡奴問題逐漸衍生成為全民問題;
一旦卡奴個人財務崩潰,會導致討債公司上門討債:電話騷擾,言語威脅,住宅遭潑漆,連鄰居都遭殃;辦卡時填的聯絡人也成爲被討債或被騷擾的對象。
在台灣每月有數十位卡奴因為付不出卡債而自殺,或帶著全家人走上絕路,但其一走了之,之後卡債只能成為壞賬(呆帳)。
信用卡套現
在中國大陸存在有一些免費的綫上付款閘,用以配合網路拍賣等平台,如支付寳(alipay),買方以信用卡付款後,賣方可直接獲取現金,而無需繳納手續費。
有人利用這些付款閘,自己扮演賣家和買家,編出本不存在的交易,自己以信用卡付款,提取現金。被稱為「信用卡套現」。由於可從僅有消費額度的信用卡提取現金使用,加大了發卡金融機構的風險。
卡奴經常利用「信用卡套現」方式每月提取一些現金,存回信用卡。由於付款可在下期再繳納,這個過程便可沖抵當期最低繳款金額甚至全額。
中國大陸政府以法規及命令試圖禁止信用卡套現,但由於信用卡套現監控較難,效果不大。有些發卡銀行也開發交易行為監控的模型來尋找嫌疑套現的交易,例如一個以固定周期經常性在少數固定商戶上發生單筆大額交易的行為,多數會被認定有套現的嫌疑。對於有套現嫌疑的卡片,發卡銀行可能會在客戶還款之後降低其信用額度來降低風險。
銀行的要債手法
存證信函
不良信用註記(凡是欠超過3個月未還,或是曾經申請過「債務協商」的話)
電話討債,無視白天夜晚、全年無休(大多謊稱是銀行的「委外催收」)
強制扣薪3分之1(部分的銀行可能視情況轉呆帳、而不會走上這一步;如果曾經「債務協商」再爆過,大多會走到這一步,或是走上「清算」或「破產」。不過銀行大多會阻止債務人走上「清算」或「破產」。)
銀行或銀行的委外催收人員,到債務人家中或工作場所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