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

陳治明電話罵人走狗 檢方不起訴

【記者張家倫、張維勳、駱永軒、粘超程/彰化報導】國民黨彰化縣長黨內初選衍生的官司,彰化地檢署昨天簽結,在偵辦國民黨彰縣長黨內初選文宣案時,被縣府代理機要秘書陳治明罵走狗,檢方今天裁定被告不起訴。 告訴人陳坤男表示,尊重檢方偵查結果,是否再議將等收到處分書再決定,被告陳治明則感謝檢察官公正廉明偵查。 今年五月,國民黨進行彰化縣長黨內初選,陳治明擔任彰化縣副縣長的柯呈枋陣營,發現對手林滄敏陣營有人在散發不利於柯的文宣,團隊檢舉,由地檢署和彰化分局偵辦,陳治明於一○三年五月二日晚上七點多撥電話給分局長持用的手機,質疑警方偵查作為,隨即由分局長轉由告訴人接聽,陳治明基於侮辱公務員犯意,以﹁你變成林滄敏的走狗了﹂,當場辱罵告發人(妨害名譽部份未據告訴),陳治明又在通話中向告發人恫嚇﹁好,沒關係,你們這樣作為,我會記得你們.你們真的很糟糕﹂等加害生命、身體、財產的言語,致告訴人心生畏懼,認陳涉嫌刑法侮辱公務員、恐嚇危害安全等罪。 針對檢方作出不起訴處分,陳坤男保持低調,僅說尊重檢方;陳治明則回應指出,他當初只是善意提醒警方要秉持行政中立原則,依法執行職務,卻被操弄控告,讓外界誤導抹黑,感到遺憾。201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