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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電子煙專賣罰三千 業者痛批:抹黑新創產業發展

違法電子煙專賣罰三千 業者痛批:抹黑新創產業發展

【記者張家倫/台中報導】台中逢甲、台北頂好商圈出現違法販賣電子煙專賣店,亂象橫生。衛福部國建署指出,國內電子菸尚未合法,但依現行菸害防制法,最高僅能裁處販賣業者3000元,難有警惕效益。國健署已提出修法草案,擬提高罰金至5萬元且納管電子煙,草案已送至行政院,盼速送立法院審議。 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共同發起人王郁揚痛批,台灣政府如此抹黑且壓迫新創產業在台發展機會,在中華民國106年,台灣電子煙合法業者與政府單位針對菸害防制法有多起訴訟,最終判決為「台灣電子煙業者勝訴」。 學術界與醫療界支持及高院判決書顯示:台灣合法電子煙業者正規經營,台灣衛生福利部卻不斷操作媒體輿論、散播錯誤電子煙資訊、誤導台灣民眾對電子煙正確認知, 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共同發起人王郁揚呼籲: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以及經濟部,應正視「電子煙產業合法經營」已是世界趨勢,且該產業不僅能貢獻台灣經濟成長,更能利用電子煙「減害」的核心價值,讓台灣達成無菸國家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