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7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於100年5月31日三讀表決通過行政院函請審議之「商標法修正草案」。
本次通過之商標法修正草案,涉及多項制度變革,為使各界充分瞭解及適應修正後之制度運作,須有相當的準備期間。此外,配合本次修法其他相關配套措施,包括商標法施行細則、海關執行商標權保護措施、提供侵權資訊及調借貨樣實施辦法、標示原產地為台灣製造之證明標章辦法等相關子法、審查基準、申請書表及電腦資訊系統修正,智慧局已積極配合商標法修正內容,研擬修正中,待相關配套措施研擬修訂完成,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