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生活

100年度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即日起開始

為建立企業友善托育職場,滿足員工子女托育需求,並期以提升生育率,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表示,歡迎本市轄內各公私立機關或機構雇主,符合「臺北市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之申請條件者,即日起至930日止均可踴躍向勞工局提出企業托兒設施或措施補助申請。

該條文之補助對象為:凡登記設立於臺北市之公私立機構或機關雇主,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者:

1.以自行或聯合方式在本市設置托兒服務機構並完成立案。

2.委託在本市立案之托兒服務機構辦理托兒服務,並提供補助托兒津貼。

依臺北市政府92721日所頒「臺北市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實施辦法」規定,勞工局補助額度如下:

1.托兒設施:

(1) 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托兒設備費用最高新臺幣15萬元。

(2)
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備費用,每年最高新臺幣5萬元。

2.托兒措施:每年最高新臺幣2萬元。

本次受理期間為即日起至930日止,以郵戳為憑。詳細申請規定、申請書表可逕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址:http://www.bola.taipei.gov.tw )網站下載,或請電19997010林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