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

彰縣府擬收回彰化藝術館 市公所揚言抗爭捍衛產權

 彰縣府擬收回彰化藝術館 市公所揚言抗爭捍衛產權
【記者張家倫、黃筱喻/彰化報導】彰化藝術館成立九年來都由彰化市公所管理維護,不料,國民黨執政的彰化縣政府日前發函民進黨執政的彰化市公所,表明縣府要收回彰化藝術館的管理維護權,彰化市公所對縣府的這項決定表示不滿與痛心,不排除抗爭到底。 彰化市長邱建富表示,彰化藝術館不僅是公所提供多元藝文展出的場所,也是市民共同擁有的重要財產,縣府憑一紙公文就要收回,公所同仁對此感到痛心與不滿,目前公所與代表會達成協議,將據理捍衛產權,並且不惜抗爭到底,以法律途徑爭取權益。 彰化藝術館的前身為「中山堂」,光復以來都是由彰化市公所使用,曾是彰化市民代表會的議事堂、清潔隊的辦公室,民國91年縣府以產權登記為縣府要強行收回管理,引起當時的市民代表和市公所的不滿,最後於91年12月27日達成協議,雙方簽定「彰化縣政府與彰化市公所合作備忘錄」,其中第五條規定:規劃設置完成後之「當代藝術館」,雙方同意由彰化市公所管理維護」。 契約期,市公所如有意繼續管理維護,應於契約期滿前一個月主動向文化局申請。 彰化市公所於契約期滿前5月20日即提出續約申請,但縣府來文表示不再續約。但縣府在公文也強調:「對彰化市公所於94年起,長達9年善盡對彰化藝術館的管養責任不負所託,多年來盡心盡力策劃展演事宜,有助於推廣藝文活動,活絡地方藝文風氣,助於推展藝術教育嘉惠良多」。可見市公所管理維護期間所做的努力獲得肯定。 彰化市長邱建富說,他們從2月開始就跟縣府提出續約的要求,不過縣府卻到最近才發文告知不續約,打算收回管理權,而這任縣長的任期只剩半年,他認為管理權爭議應交由下任縣長解決。縣府6月22日通知公所將收回藝術館,7月1日立即執行,顯然要公所措手不及、無法因應,作法有失風度和誠信,公所要求藝術館同仁當天堅守崗位,捍衛市民權益。 彰縣文化局長田飛鵬表示,文化局現有場地於今年底前將整建為縣立圖書館,後方興建中的縣立美術館(原名彰化藝術中心)今年底也將完成,在文化局旁邊的彰化藝術館,其產權本來就屬於縣府,縣府規劃收回管理權之後,三處藝術場所將可連成一氣,整體規劃展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