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緯/台北報導】公平會認定民國97年8月至101年10月間,九家民營電廠售電給台電時,聯合壟斷價格,已違反公平交易法,三度開罰逾60億元罰鍰,但前兩次都遭行政院訴願會駁回。 公平會7月9日第三度向民營電廠開罰,罰鍰總計高達60億700萬元,國民黨立委林滄敏指出,若以台電單次漲幅16%,可增加200億收入推算,這筆罰鍰可供全國民眾電費打九五折。 國民黨立委林滄敏上午舉行記者會,抨擊台電與官股民營電廠購電合約弊端叢生,民營電廠涉及聯合壟斷價格,讓台電高買低賣造成自身虧損,公平會三度裁罰卻都遇上行政院訴願會的撤銷,比職棒簽賭打假球還難看。 201040718
民生用電量不斷破表 林滄敏籲重罰電廠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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